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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迷幻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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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光烂漫,山风料峭。上山的柏油路上,并排跃动著两双一模一样的护士鞋。

    可著全北京城去打听,也没听说谁家的姑娘会吃饱了午餐借著遛弯儿去扫墓的。然而,秦爷不是一般的爷,从来没谱儿,一脚油门儿就出溜远了。

    越往上走,山风越顾不得矜持,野性未驯的劲头儿里透着未尽的凉意。可依竖起风衣的领子,把目光从漫山的新绿中抬起,投向浮著丝丝云絮的天空。

    对她来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亲切的,温柔的。每次来,都会很放松。

    不过今天有点儿不一样,在她有些跳跃的情绪里,偷偷憋著一种叫做使命感的激动和不安。

    或许是没了雾霾和楼宇的遮挡,山中的太阳格外晃眼。

    偏偏鬓发一次次被风吹乱,扰得视野一片光怪陆离,又不得不频频伸手去理。气恼中,越发觉得程归雁脸上的太阳镜碍眼。

    刚一下车,这位姨奶奶就从她那比眼镜盒大不了多少的包包里拿出了那东西架上了鼻梁。可依认得,gucci去年的限量款。

    先不说老爹是怎么惯著这位姨奶奶的,光是这派头儿,这精致的讲究,贵气逼人又绝不妥协的细节就够让人望而却步,不可亵玩的。

    还没到五一,她怎么就能知道这山里的太阳比较任性呢?难道山神土地知道她要来,提前沟通过接待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看精彩成人小说上《成人小说网》:https://)

    为什么没人通知本小姐?

    一路走来,可依全情表演著纯天然的明眸善睐,那水嫩的胶原蛋白暴露在苍松翠柏前,大逆不道的展览著青春活力。

    这点微妙的小情绪并不难理解。

    毕竟是个女孩子,那镜片后面呈现著怎样的风光无限,虽说未必招来秦爷的羡慕嫉妒恨,形象定位上,总还是想要点儿强的。

    不过,她心里也清楚,程归雁这一身滴水不漏,面面俱到的功力,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而让自己为了这等日常细碎花费忒多心力,可依能忍,秦爷也受不了。

    说起来,程归雁的优雅精致,有一半来自天生,另一半则是出自母亲伊岚的调教。至少,可依是这么认为的。

    那时候,小可依还是医大附小五年二班的学习委员,刚知道在班上那帮野小子堆里注意形象,每天纠结著小辫儿扎一根还是扎两根,裙子上的蝴蝶结够不够对称。

    程姐姐第一次来家里吃饭,就彻底把秦委员自以为是的审美认知给震了。

    她的睫毛不弯也不翘,干爽爽密匝匝的像两把小扇子;她的嘴上连润唇膏都不涂,却鲜润得像刚摘下来的红樱桃;她简单的行李中没一件像样的衣裳,可即便朴素的白衬衫穿在她身上,也怎么看怎么顺眼。

    这么好看的姐姐,自然引来小可依的亲近和好奇。等进了妈妈给姐姐特别收拾出来的宿舍,眼前的一切又给她上了一课。

    原来桌子上可以干干净净什么都不放,原来抽屉里拿硬纸板打上格子就不乱了,原来被子还能叠成方块儿,床单可以平整得一个褶儿都没有。

    原来,她也爱看柯莱特的小说,还能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架上,里面藏了一片风干的玫瑰花瓣儿……

    一下子,可依姑娘不纠结了,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偶像!

    跟妈妈和姐姐逛西单,跑国贸一度成了她最向往的周末活动。每次大包小包的回到家,她都迫不及待的催姐姐穿起最漂亮的新裙子,激动得小脸儿通红,眼睛里馋出了哈喇子。()

    青春少女的美本就藏不住,哪经得起如此高消费的妆点?不到半年,程姐姐已经华丽转身,新晋为医大最惹眼的校花儿。

    不过,这支校花的身边看不见一只狂蜂浪蝶前来撩闲,因为除了上课和泡图书馆,屁股后面总跟著个又叫又跳的小姑娘。

    程归雁几乎是责无旁贷又当仁不让的包揽了小可依的课业辅导和大部分的生活琐碎,六年级整个学年的四次家长会有三次都是她参加的。

    与此同时,可依同学也越来越深刻的理解了什么叫认真,严谨和精细。

    家庭作业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这种水平的要求都不值一提,可依书包里的隔层都被缝了标签儿,哪里放课本,哪里放练习册,哪里放笔记……

    那个可以藏一根棒棒糖和三颗梅子干儿的边袋上画了个流口水的小熊……

    更有甚者,后来上了中学,每到好朋友光临的窘迫一刻,总能不出意外的在书包最隐秘的隔层里找到一片ckt,把人感动得想哭。

    将每件小事都做到常人根本想不到的细致周全,这是程归雁的特异功能。时间久了,甚至让人产生一种未卜先知,神机妙算的错觉。

    有这样得力的好帮手,难怪妈妈对她那么放心,又那么喜欢她,心疼她了。这一心疼不要紧,首席校花有幸彻底脱胎换骨,一不小心白日飞升,身上就像有了仙气。

    可依很早就知道,妈妈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一般人是学不来的。不管多大年纪多有身份的男人跟她说话,都是满面堆笑又客客气气。

    随着词汇量的逐步增加,她终于明白,有一种性感叫高贵,有一种勾引叫雍容,有一种美丽大方叫颠倒众生。

    伊岚是怎么勾引罗师兄的,可依无从得见,可那一身修行,怎么倾囊传授给校花师姐的,她不但旁听了,还亲眼见证了正果大成。

    程归雁正式成为伊岚的研究生那年,身量又长高了几公分,完全脱去了少女的青涩,更出落得隽秀出尘,温婉婀娜,俨然一派即将晋级的女神气度。

    如果一定要把女人比作花,妈妈像一朵极尽妖娆的秋日金菊,而程姐姐则是夏夜里尚未全开的月下静莲。

    世间没有两朵一模一样的花,也不可能有两个处处相似的女人,即使一脉相承也不可能。

    妈妈精益求精的脾气,落落大方的做派很对程姐姐胃口,师徒之间可以说是青出于蓝,相得益彰。

    然而,程归雁生来内敛的性子,把高贵学成了高洁,雍容练成了优雅。乍一看,明艳不可方物,其实内里温度不够,平时也更喜爱独处,轻易不跟陌生人搭话。

    女神的培养之路上,就这样成就了一名无欲无求的女仙,竟然连大师兄色眯眯的眼神都不理也不睬。

    从美国学成归来,程归雁很快成了医大产科的业务骨干。白大褂一穿,大口罩一戴,就更显得孤高清冷,斩断红尘了。

    虽然私下里的亲昵仍在,斗嘴也从来不示弱,可依还是有一种感觉。

    自妈妈走后,程归雁并不晴朗的天空里便只剩下一盏不辨圆缺的幽月,即便那朵莲花质朴纯真,温润如玉,最后几片花瓣也再难绽开了。

    虽说完美的事物难免有所缺憾,甚至有事不关己的姿态装模作样的欣赏什么缺憾美,程归雁藏在心底的隐忧,可依姑娘总能遥遥感知,不知所谓,却又念念不忘。

    好在人间值得,红尘可期。像今天这样春光明媚的好日子,或许就是专门为了某人准备的!

    可依再次理了理鬓发,把笑意盈盈的大眼睛投进那神秘流光的镜片。

    简约的风格,流畅的线条让这款太阳镜看上去很低调。跟那张才露出一半已经足以图财害命的脸蛋儿一搭,扎眼得能让人迷了回家的路。

    那一头洗亮浓密的黑长直被她养了多年,平日里多半是盘著的。

    今儿踏青郊外,自当随意些,却也没彻底披散开,而是在临近发尾的地方用一条水蓝色的小丝巾全部拢住,系了个俏皮的蝴蝶结垂落腰间,居然连一根脱出的碎发都看不见。

    这样一来,任凭山风怎么调皮,也只能像吹起半匹黑缎子似的,成就一道华丽而柔媚的风景。

    虽不及清明那天凝重整肃,程归雁素淡的妆容和敛起的唇角,仍让她看起来有些神思物外,心绪悠然。

    正因为这里是个用作怀念的所在,可依才拉了她来的。一路上聊的看似都是鸡毛蒜皮,却句句都拐著弯儿跟程姨娘的小后妈身份相关。

    “他们是怎么议论的,您一次都没听见过?我不信!”

    若换了从前,可依可不敢问得这么直接。秦郅夫晚节不保,落个老牛吃嫩草的名声,他自己毫不在乎,可带累著可依听了不少闲言碎语,拈酸刻薄。

    在程归雁面前,她最多借著怨气儿含沙射影的调侃几句。

    怕程归雁脸上挂不住也只是一方面。即便并不以为是“家丑”,自己作为家里人,也尽量能忽略就忽略,没道理找这个别扭。

    像今天这样,跟个八卦娱记似的,站在吃瓜第三方汁水淋漓的探讨,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儿荼毒生灵。

    “也可能是老师在医大的威信太高了,他们不敢让我听见吧!”程归雁的太阳镜一直朝向前方,语气格外的温顺清淡。

    她口中的“老师”是对秦教授的一贯称呼,十几年了,从上大学就这么叫。而伊岚作为她正儿八经的研究生导师,则被唤作“岚姨”。

    “是么,您‘老师’这么有面子的?那平时您敢跟他撒娇么,他都是怎么宠您的,您什么时候给他生个儿子啊?”

    显然“老师”这个称呼在可依听来,比“老公”更别具意义,也更适合借题发挥。顺便把“小后妈”当闺蜜来调戏,还有比这个更能大快人心的事儿么?

    程归雁的太阳镜终于不淡定了,扭头的刹那闪过一道刺目的赤光,腮边都给染红了,小嘴儿欲启未启,圆润巧致的下巴紧了紧,终于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哼,把你带这么大就够不易的了,还生?”

    这么勉强的回敬显然不在状态。可依心里暗笑,刚刚程姨娘藏在唇窝里的小委屈乍现倏隐,却被她逮个正著。

    这委屈里包含著什么秘密,不久前已然揭开谜底,此刻的她洞若观火,只觉得那小脸蛋儿上的表情妙趣横生。

    自从上次在医院叫了“妈”,再见到程归雁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好像两人之间那层摸得到却看不见的薄膜一下子融化了,彼此的眼神不约而同的躲闪着,都有些不好意思,却连对方呼吸里的缓急波动都感受得到似的,莫名其妙又无比真实。

    那是唯有性命相系的人才能触碰的亲切。

    而这份亲切已经在两人之间徘徊许久,终于不必再纠结长幼有序还是姐妹相依。

    其实,这点儿身份上的纠结在心怀磊落的秦爷这里本来就无关紧要,她在乎的始终是那份弥足珍贵的亲密。

    而自从程归雁学成回国以后,这份亲密像是被蒙上了一层层的薄纱。

    从姐姐升任后妈,让她觉得尴尬又陌生,一边当著罗翰装一边又勾著陈志南浪,让她气恼又困惑。而这一切,她居然一点儿沟通的意愿都未曾表露过。

    从前那个单纯又可亲的姐姐哪儿去了?出了几年国,怎么就都变了?似乎一下子多了好多秘密,甚至连交了知心的朋友都没知会一声儿。

    在陈志南那儿丢过人之后,伤心又憋闷的情绪无处发泄,甚至一度把罪责都扣在这个狐狸精头上。

    可奇怪的是,即便这样,可依姑娘也怎么都恨不起来。

    直到老爸做完手术后的那个周末,莫黎姐单独约了她,才算弄明白了所有的事情背后那个真正的原因,心中所有的迷惑一下子豁然开朗。

    她经历了什么?又承受著什么?爱而不能的抱憾与苦闷,可依光是想象一下都觉得揪心的疼。

    原来,印象中那朵始终无法绽放的莲花,是被人套上了无形的枷锁,真让人柔肠百结,不胜唏嘘。

    “干嘛不生?”可依理直气壮得像个居委会大妈,“您今年都三十四了吧?已经是高龄产妇了,再不生,可真没机会喽!”

    为了不让程归雁发现自己脸上的坏笑,可依假装感慨的往前赶了两步。

    老爹的难言之隐,也是从莫黎那里了解到的。凭著秦爷的心明眼亮,妈妈和罗翰的秘密第一时间以另一种面貌呈现在了眼前。这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稍微动动脑子就得引发一波十级的心灵地震。

    “老爸老妈感情那么好,怪不得呢!”

    想明白了这些,可依再来扫墓的心情都格外明亮了起来。清明那次,盯著墓碑上永远灿烂的笑脸,眼泪哗哗的流,却咧嘴笑着扑上去,狠狠亲了好几口。

    “伊岚啊伊岚,秦爷我还真小瞧了你男人了!也确实让他受委屈了。你能找到这样的男人,这一辈子也值了!”

    听程归雁走在后面没出声,可依回头看去。见她不紧不慢的迈著方步,手插在裤兜里,跟没事人一样数著路边的松树。

    她当然已经没机会给老爹生宝宝了,可这份无动于衷让可依有点儿泄气。

    “哎,我想要个弟弟!”

    程归雁扭过头来,一脸无奈,却半点儿没示弱,“你不是有一个了吗?天天跟屁虫似的陪你玩儿还不够啊?不如让他帮你生一个,还能玩儿喂奶换尿布呢!”

    “你!”这回轮到可依脸红了,停步娇叱:“狗咬吕洞宾……”

    程归雁面不改色,昂首超过可依,“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还等著抱外孙子呢!”说着被自己逗乐了,笑着回头瞥了她一眼。

    可依想起自己的任务,轻哼一声,两步跟上,勾住小后妈的胳膊,没皮没脸的问:“生孩子很疼的,您是产科医生,最清楚了。是不是怕疼啊?这可不行啊,您偶像都不怕,您现在接了她的班儿,也不能怕!再说了,您还是我偶像呢,我干什么都得跟您学,您得先生个我瞧瞧不是……”

    说话间,二人已经来到墓前。

    可依把风衣脱下来扑在草地上坐下,看着程归雁细心的捡拾著玉阶上的草叶儿,又抽了张纸巾,擦拭著照片上的灰尘。

    她的动作越来越慢,最后在墓碑前缓缓蹲下,微仰著头发起了呆。

    可依望著她的背影,心里念叨的,是莫黎嘱咐过的话:“你要让她毫无防备的走进回忆……”

    对程归雁来说,除了曾经引领过她的伊岚女神,还有谁能轻而易举的做到这一点呢?

    “你的岚姨和我比,谁更漂亮?”见程归雁站起身来,可依不失时机的问。

    程归雁被问得如梦初醒,下意识的抬手,装作扶了扶太阳镜,回头时已经带着笑容,一边走过来一边说:“你们娘儿俩啊,没法比,太像了……”

    “哪儿像?”

    “哪儿哪儿都像,连性格都一样,见了谁都特热情,什么事儿都特想得开。”

    程归雁挨著可依坐下,却是朝著太阳的方向,“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你应该都八岁了,可我根本看不出她结没结婚。”

    “没心没肺呗!”可依让了让地方。

    程归雁沉默片刻,才幽幽的说:“她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可惜,那可不是谁都能学会的。”

    “这还用学啊?”可依用肩膀靠著小后妈的脊背,脸蛋儿贴上如瀑丝滑的秀发,“您啊,应该跟她学点儿实用的,比如说勾引男人啊,生宝宝啊!”

    “没完没了了是吧?”程归雁明显端出了夫人范儿,声音里却透着心虚,“我跟她学会最实用的本事就是跟你这个死丫头斗嘴了。”

    可依“嘻嘻”一笑,“本来嘛,女人最大的本事是什么?找个好男人!别看您跟她共侍一夫,可挑男人的眼光就差远了去了。搁三十年前,我爸那叫一才俊,猛男,被我妈俘虏了,羡慕死多少小姑娘啊!可这会儿您再捡篮子里,整个一药渣儿,您亏不亏啊?”

    号称得了斗嘴真传的程姨娘半天没接茬儿,只听见若有似无的一声轻叹。她当然不会想到,唯一一次跟许博吐露的心声,会传到这丫头的耳朵里。

    “你们女人啊!”没听到回应,秦爷有点儿搂不住了,“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对自己好一点儿。这方面,您啊,也修炼得不到火候儿。您那位前任可大方多了。她偷偷的跟罗翰好,可是我亲眼瞧见的,那天我逃课……诶呦喂,这耳朵都红啦!咯咯……”

    这话头儿,那天在医院夜深人静的走廊里提过一嘴,脑子一热不知怎么喊了个“妈”就给混过去了。

    今儿旧事重提,可依是别有用心,有的放矢,可不是为了寒碜自个儿老妈。

    本以为程归雁三十好几的人了,又打过预防针,不至于惊慌失措。一不小心看到那朵探出发际的耳垂儿,红得像一片凤仙花瓣儿。

    “你……真是亲眼看见的?”过了半晌,程归雁才出声,磕磕绊绊的语声涩得像半熟的柿子。

    “这可关乎你偶像的名节,我敢胡说么?咱们的罗师兄啊,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可依谨慎的斟酌著措辞,以免不小心曝了自己的光。

    “不过,他最多对不起我爸,算不得对不起你,而且,十多年了,他对你是真的。”

    “你今天拉我到这儿来,是给他当说客的?”程归雁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清爽干脆,还带了点儿警惕的意味。

    可依靠在她背上,笑得毁僧谤道,一脸的高深莫测。

    “你猜猜,我妈那么疼你,要是她这会儿能说话,会不会也想把这些事儿讲给咱们听?”

    程归雁又叹了口气,没接茬儿。

    “我觉得,她肯定会,那么可心得意的事儿,要是没人知道多可惜。就像《廊桥遗梦》里的弗朗西斯卡,留给她的孩子好几大本儿的偷情笔记,嘻嘻……”

    可依感应到程归雁沉默中的呼吸,装作自顾自的说下去。

    “没想到,她走得那么早,还得我这个当女儿的来坟前揭她的底儿,讲给你这个不称职的女学生听。其实这个秘密,我藏得一点儿都不辛苦。我只是替她觉得可惜,没多享受几年做女人的好。”

    “另外啊,我也替你可惜,如果她在,肯定会把你嫁给罗翰那头大笨牛,而且一点儿也不会因为自己先尝了徒弟的男人,就觉得欠了谁的!”

    “这一条,也是你学不来的吧?呵呵!你啊,就是做什么事都特害怕,往后缩,一根筋似的,总觉得自个儿欠了谁的。”

    “我敢肯定,她如果看见你这样儿,绝不会为你舍身取义照顾了她男人而感激你,反而会骂你没出息……”

    正说得起劲儿,程归雁的脊背忽然一抖,隐忍的泣声随之传来。

    “诶我说,你不是哭了吧?诶呦我的奶奶,怎么越说越没出息了,这怎么话儿说的,不哭不哭噢,噢——不哭……”

    一边拍著程归雁的肩头连声哄著,可依姑娘心里丧尽天良的笑了。

    “……最好的效果,就是让她哭一鼻子!”说这话的时候,莫黎的眼睛亮得像个念咒的巫婆。

    一个幸灾乐祸的劝慰,一个含羞带怨都隐忍,不久,两人渐渐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此情此景,收起所有的言语,一同坐进了风中的沉默,在相依相偎中,体味共同回忆里的宁静时光,似乎可以让人想起许多,又忘却许多。

    怎奈,可依姑娘并没老实多久,很快就找到了新消遣。

    “姐,你头发这么好,适合梳辫子,麻花辫儿你梳过吗?”

    “上中学的时候梳过,好多年不弄了。”

    “我特喜欢麻花辫儿,现在给你编一个怎么样?你喜欢一根还是两根?”

    “一根太粗了,不好编,两根吧!”

    “得嘞,您就擎好儿吧!”

    “死丫头,怎么想起孝顺我啦?”

    “嘿嘿,闲著也是闲著……”

    “……”

    直到日头开始偏西,姐妹俩才手拉著手下了山。

    “都怪你,有的没的胡说,妆都哭花了,嗓子也哑了。”坐上副驾驶的程归雁一边埋怨一边对著后视镜打开了手包。

    可依从身后拿了一小瓶苏打水递过去,“感情脆弱就承认哈,聊个天儿也洪水泛滥的。以后谁还敢带你爬长城啊?人家都春暖花开,合著我光落一面朝大海。”

    “有你这样跑墓地聊天儿的么……”程归雁嘟哝著,拧开瓶盖儿喝了一口,“咱们回哪儿啊?我有点儿累了。”

    “您啊,先多补点儿水,累了我带你去个特别的地方。”可依瞄了一眼苏打水瓶,熟练的发动了车子。

    上山下山,哭天抹泪儿的,程归雁可能是真渴了,又连着喝了几口,一小瓶苏打水很快见了底。

    “我怎么总觉得你今天有点儿奇怪呢,什么特别的地方?”

    “暂时保密,嘻嘻……”可依目视前方,两眼亮晶晶的笑着,“累了就把靠背调下睡一会儿,我开车你放心。”

    程归雁满腹狐疑的看她一眼,动动嘴没说话,也没放低靠背,转头看向前方。这边的路,她只认识去公墓的一条,看不出要去哪儿?

    渐渐的,无形的倦意涌了上来,居然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睡梦中,斜阳向晚,马路上很热闹。路边传来孩子们追逐的笑声,应该是放学了。身上很热,还是有点儿渴……

    “玉梅,到你家了。”

    已经太久没人喊过这个名字了。程归雁疑惑的睁开眼睛,恍惚中看到一个女人美得无法形容的笑脸。

    做梦也没想到,还能见到这张像妈妈一样亲的笑脸,虽然她根本分辨不出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那是伊岚,亲爱的岚姨,仍旧留著齐肩的中长发,穿着那件丝质的纯白衬衫,在一片耀眼的光晕里朝他微笑。

    第一次见她,就是这副打扮。那雪润酥红的面庞带着穿越时空的熟悉感。

    即使笑得有些过于明媚,程归雁也一千个心甘,一万个情愿的相信,那就是她。

    还没等她从突如其来的喜悦中回过神,伊岚已经下了车,从车子前面绕过来,把她也拉下座位。两人亲密的牵著手,朝一栋居民楼走去。

    这是一个特别老旧的小区,破损的路面,残缺的台阶,被雨水锈蚀出条条斑驳的阳台上,晾晒著五彩缤纷的衣服床单。三三两两的居民面目不清的走过,在阳光里眯著眼。

    脚下踉跄而虚浮,周围的一切都既遥远而又熟悉,既魔幻又真实。

    轻飘飘的迈上台阶,走进楼门的一刻,程归雁才发现自己居然穿着初中时蓝白相间的校服,而伊岚手里拎著那只旧书包好像就是自己的。

    幽暗的楼道里混杂著霉烂和尘土的气味儿把程归雁的身心都一下子带回到了某个久远的午后——阶梯尽头的那扇门,就是自己的家了。

    “你爸爸平时几点回来?”女人语气温和的问,仿佛这一切再平常不过。

    程归雁没有回答,身体好像不是自己的,所有的感知都带着模糊的距离感,可神智又是清醒的。拼命的想看清女人的侧脸,却怎么也无法调整到合适的焦距。

    门开了,逼仄昏暗的室内,一切的居家摆设简陋而陈旧,却很干净。

    漂浮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每走一步,都被眼前难以置信的细节还原著毋庸置疑的真实。

    左边的那间是自己的卧房。程归雁主动走了进去。

    窗户里,斜阳越过远处的楼角打在靠墙的床铺上,那条最心爱的杏花儿床单在缓缓移动的光线里泛著粉橘色的光晕。

    程归雁被轻轻推动,像一只游魂飘到床边坐下,也坐进了光影里。

    周围的一切比记忆中更加真切,冲击著她的心,让她难以分辨,无所适从,既无法质疑,也无法相信。唯一的念头就是看清楚那张亲切的脸。

    她就站在身旁,一直都在那里,带着微笑。

    “她笑什么?在笑话我么?她好像是第一次来吧?对了,她一定在笑话我是个不懂事的姑娘,连客人也不会招呼!”

    想到这,程归雁望向窗边的角柜,上边摆著暖瓶和水杯。那里有开水……

    刚想起身倒水,伊岚把书包放在床上,朝她摇了摇头,轻声说了句什么,已经转身走向门口。

    程归雁忽然觉得阳光倏然坠落著,一个巨大的阴影从地面升起,渗透着四周的围墙。她的身体迅速变得冰凉,心里一急叫了出来:“岚姨……”

    带着回声的呼唤传了出去,岚姨的背影一下清晰起来,转身回望的眸子里依然温柔而慈爱的笑着,就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程归雁的心仿佛瞬间化成了一片汪洋,铺天盖地的暗流奔涌无比沉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再也发不出声音,只是拼命的,拼命的忍住泪水。

    “别怕,岚姨明天再来看你!”

    “……”

    望著程归雁无助的身影消失在掩起的门缝中,可依的鼻子阵阵发酸。再多说一个字,恐怕都要掉下泪来。

    在幽暗的楼梯口站定,她长出了一口气。

    十分钟之前,她还在跟另外两个妖精一起七手八脚的给程归雁换校服,理头发。一边吹嘘著自己不著痕迹的让她自己喝掉加了“迷幻药”的苏打水,一边穿起妈妈的旧衣服,对著反光镜化装。

    可是,当她拉著程归雁走进小区,走上楼梯,走进那个演绎过悲惨身世的家,当她感受到程归雁手上迟疑的温度,眼中迷茫而执著的泪光,微微颤抖的嘴唇艰难却情不自禁的一声呼唤,她忽然意识到,把一个人强行推进她不堪回首的记忆里,是多么残忍的事,一点儿都不好玩儿……

    她从未见过程归雁用那样不舍的眼神望著自己——准确的说,那是望著妈妈——目不转睛的凝望中,满是孩子般的单纯的喜悦,热忱的可爱,还有深深的依恋。

    再耽搁几秒钟,恐怕自己都难以狠心离开那个房间。

    愣怔中,隔壁的房门开了,岳寒安静的站在门里,把她让了进去。

    这栋旧楼是老式的一梯三户格局,上小学的时候,去同学家见过,却从来没住过。天知道莫黎是怎么在21世纪的京城找到这么老的小区的,真可谓煞费苦心了。

    那天布置任务的时候,可依无比好奇的追著她问东问西,最关心的就是怎么能还原二十多年前的场景。

    “我认识一个电影公司的朋友,负责道具布景的,很专业的,放心!”

    “可是,你的专业人士也不知道她家具体什么样儿啊!”做事严谨的可依姑娘关键时刻心也够细。

    莫黎神秘一笑,“我找朋友弄到了当年派出所拍的照片,虽然没拍到全景,有常用的几样东西带入,对一个产生幻觉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看见可依眼睛发亮,又赶紧拒绝,“别那样看着我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照片不能给你看,会吓著你的……为了保险起见,我还另外找了个顾问。”

    可依听了这话,也是心头一紧,打消了看照片的冲动,转念又问:“什么顾问啊,也是专业人士?”

    “暂时保密……”

    “切,神神秘秘的。”可依撇撇嘴,对于这位比偶像更像偶像的妖孽级姐姐,她还不敢没深没浅的逼供,不过立马又想起了另一件事:“那……给她下迷幻药,会不会留后遗症?”

    “什么迷幻药啊,那叫致幻剂。学名赛洛西宾,也叫迷幻蘑菇,能让人分辨不清现实和记忆。控制好药量不会有事的。当然这种事不合法,咱们是为了治病救人嘛。鸦片不是也能入药么?治心病,有时候要用非常手段。”

    合不合法另当别论,确定不会对身体有害,可依就放心了。

    眼前的事实证明,那“迷幻蘑菇”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从程归雁醒来后的眼神判断,她的确把自己认作了妈妈,那份自然而然的依恋,也把自己感染得不费吹灰之力就进入了角色。

    而那屋子里的一应陈设,自己虽无法验证,从程归雁的反应来看,也应该没出什么纰漏。

    人人都有这样的经验,走进对应的环境,便会自然而然的调出当时的记忆,这几乎就是一种本能。

    只是,那样的记忆,一定没人会愿意重新经历。

    可依一把揪下自己的假发,穿过狭窄的走廊。这边屋子里空荡荡的,临近门边的厨房里连根筷子也看不到,显然很久没人住了。

    走廊的尽头是南北分布的一大一小两个房间。此刻朝南的那间房门紧闭,而对面小屋的旧沙发上,坐著两个男人。

    年轻的那位,穿着身很土气的旧西装,脚上的皮鞋上全是尘土,正是“婧主子”的御用老公——许博。

    他这身奇怪的行头可依并未吃惊,因为,那也是莫黎计划里的一部分,还是最关键的部分。吸住可依眼球的,是他旁边那个外形高瘦冷峻,眼神宁定深邃的黑衣男人。

    ——陈志南!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时候,可依从来不觉得像个当官儿的。可此时往那破沙发里一坐,双手往膝盖上一搭,俨然一位深入底层职工家庭,体察民情的上级领导。

    领导平易近人的微笑及时的扑面而来,可依一个没留神,差点儿跌下马来。心头不由一阵恼火,瞪了他一眼,转过身去。

    程玉梅的懵懂初恋,第一个协助治疗的“好朋友”,无论是许博还是莫黎都没对她隐瞒故事的任何细节。

    “这位可是走进过现场的旁观者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毫无疑问,他就是莫黎所谓的顾问了。哼!冤家路窄。”

    对面房间里,应该就是莫黎坐镇监控的指挥所了。

    可依对著房门,想到将再次从监视器里看见那个被自己丢进记忆里的程玉梅,一丝不忍油然而生。为什么忽然变得像个心软的娘们儿,她自己也不知道。

    正迟疑,门开了,祁婧扶著门框站在那里。

    刚刚她下楼帮忙,那副妖精装扮就差点儿晃瞎了可依的金睛火眼。这会儿把身上的风衣里得紧紧的,只露出两条盘著蟒蛇的黑丝美腿和夸张的白皮鞋,是故意收敛锋芒么?

    狠狠的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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